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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位于大石桥市云桥广场西侧,办公面积6000平方米,四周绿树环抱、环境优美。大石桥市人民检察院在营口市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,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,坚持科学发展观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牢固树立“立检为公、执法为民”的宗旨,紧紧围绕“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”的工作主题,落实高检院《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》和省院《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指导意见》,以省院两大考评体系为工作标准,以规范化管理为目标,深化检察改革,创新机制,带动了业务建设、队伍建设、信息化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,为维护社会稳定,构建和谐镁都、打造铜城,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证。
1998年以来,被评为营口市检察系统先进院,被营口市人民政府授予政法系统先进单位、标兵单位、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;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和人民满意检察院、基层建设示范院,四次荣立集体二等功;被省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十佳基层单位;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、先进检察院。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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